重生之田园大亨_分卷阅读_122
作者:
紫魂 更新:2020-07-17 02:01 字数:5985
虽然用科技手段可以检测出农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含量,但人的作用永远无法被科技所取代——口感。
是的,只有亲口尝过,他们才能对这种农产品得出最精准的结论,否则的话,就算是营养成分再高的植物,却难以入口,吃起来口感太差,又怎么能算是真正优秀的农产品?
民以食为天,所谓农业,就是以人为本,服务于口腹,不仅仅是填饱肚子、补充营养,更加注重人类本身的感官。
对五位评委这种层次的人而言,农业,不仅仅是满足于口腹之欲,更加是一门艺术,是一门美学,近乎于道。
台上评审们鉴定得极为认真,台下,夏翎看得也同样认真,她虽然不懂如何辨识,但至少能从评委们的动作和神态里,感受得到他们对于农作物的虔诚和认真。
五位评审们似乎陷入剧烈的争执中,争得面红耳赤,原本还是用的花国语说话,吵到情绪激动时,彻底抛去了花国语,干脆用本国话对吵了起来,叽里呱啦的,还语速飞快,完全搞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
“能听懂他们在吵什么吗?”夏翎低声凑到陆锦年耳边问道,“我也就是花国语还成,别的可都听不懂。”
“离得有点远,我只能听清其中一个,好像在争论前三排序的问题,其中一个因为受众多寡而受到争议。”陆锦年尽量压低音量,解释道。
“受众?”
夏翎皱了皱眉头,不安的小声嘀咕道,“说的不会是火杏吧?”
还真被她这张乌鸦嘴说着了,台上争论的,还真就是桃溪产业园出产的火杏,杏子的主要产地是在中亚和夏国,同样的,也就是在夏国和中亚比较常见,算不上什么主流的农产品,相较于其他更加普遍的水果,爱吃这个的,还真没有几个,反倒是里面的杏仁更加受欢迎一些。
台上争议的,也是这个。
跟火杏处于竞争地位的,是东倭国新近培育出来的一种绿番茄,口味酸甜,香味浓郁,更加符合大众口味,营养含量极为丰富,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含量是普通番茄的三倍,特有的番茄素和果酸更是普通番茄的五倍以上。
更加重要的是,番茄是世界上最主流、最受欢迎的果蔬之一,每年世界仅仅是番茄酱的消耗量,就足以成为一笔恐怖的数字,更何况是其他烹饪手法?
有番茄酱这么广阔的市场做撑腰,似乎火杏已经难以匹敌了。
可偏偏主办方将科学鉴定报告拿出来,又请五位专家试吃了一番,彻底让几人犯了难。
鉴定报告上面明确写明了每一枚火杏所蕴含的矿物质、维生素含量,数值简直高得吓人,具有极强的防癌治癌、防氧化抗衰老的功能,极为适合女性服用;若是从口感上来讲,火杏的香味显然更浓一些,口感也更加甘甜,虽然不及绿番茄的汁水丰沛,但内部肉质纤维丰满,果肉厚重,不管是杏脯还是做果酱,都是个完美的选择。
现在双方纠结的关键点,就在这里。
一个是市场广阔、口感酸甜的绿番茄,一个是营养丰富、老少咸宜的火杏,该怎么选择?
五个人,两种意见,还有个选择困难症弃权了,二比二持平。
主办方讨论过后,决定请之前那二十位专业人士再上来做一次鉴定,然后进行投票,优胜者第一,失败者沦为第二名。
二十位临时评委,其中一人弃权,十人将自己手中的票投给了绿番茄,九人将自己手里的票投给了火杏。
双方势均力敌,仅以一票之差,黯然败北。
当坐在台下的夏翎,听见主办方宣布的结果时,有片刻间得脑海空白,很快的回过神来,风度翩翩的跟随着众人一起起身,唇角挂着淡然平静的笑容,鼓掌向获胜者致意。
桃溪产业园的火杏得到了第二名的位置,小银鱼占据了第四名的位置,最受欢迎的碧粳米则排在了第七的位置上,这样金灿灿的成绩,别说是第一次来参加的菜鸟了,就算是经年的老鸟,也都足以自傲了。
这个成绩,夏翎其实已经算是挺满意了,至少符合她的预期,没有跌出前三的位置。
但只要想到跟第一名的位置失之交臂,居然只差了区区一票,心里便觉得失望又不舒服,总觉得好好的冠军从自己手上溜走了。
就好像是上学那会,要是差生从来都没奢望过考第一也就罢了,偏偏是个尖子生,虽然心里差不多明白,自己可能考不了第一,但成绩出来了,屈居第二,跟第一名只差了一分的差距……心里还是很不舒服,空落落的。
就是这个道理。
☆、第62章 酒会
随着第一名的宣布,整个国际农展会也宣布正式结束,等参加过晚上主办方举行的晚宴后,参展商们就可以陆续离开回去了,当然,有人趁机留下,谈成几笔生意也说不准。
“你不必太在意这次的结果。”
身旁没了旁人的时候,陆锦年终于开了口,低低的安慰道,“你第一年参加这次展销会,他们不可能让你压下那么多人……不然,对于其他参加了很多届的参展商们而言,影响太过恶劣了;更何况,你也要考虑到评委席的构成问题,要知道……东倭裔的评委,几乎占了整个评委席的五分之一,而夏裔的,只有两人,就这两人也不见得会把票投给你。”
夏翎先是诧异,随即轻笑了一声,“你以为我还在为没能拿到第一名的事而失落呢?别逗了,我虽然刚才挺失落的,但还不至于耿耿于怀、心存芥蒂,没能拿到第一名,无非是我目前的实力不够而已,若是以绝对碾压的实力参加这次评比,让人心服口服,他们哪怕存在着国籍上的偏见和芥蒂,也不可能真正做出违心的决定……其实说白了,还是我技不如人,仅此而已,既然是这样,那我还有什么可在一起的?下次再赢回来就是了,我还输得起。”
陆锦年深沉的眸底,陡然浮现出一抹温柔的光彩,揉了揉夏翎的脑袋,“亏我刚才还怕你太要强,想不通……你远比我想象中的更加透彻。”
“不许再揉我脑袋了!”夏翎懊恼的拍掉陆锦年的爪子,“赶紧收拾东西,然后你不是要带我去体检吗?我们快去快回,晚上还能来得及参加酒会,明儿早晨我们坐飞机去洛恩市看我妈去,我来之前都跟她说好了的。”
陆锦年莞尔应声。
展台的东西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了,除了在展览的几样之外,零星的还剩了点宣传单之类,两个行李箱就能装好,又找了工作人员,让他们清点展台设施,确认没有损坏后,两人这才带着工作人员给的请帖,拎着行李箱,出了门。
等候在外面的,依旧是周蔚,跟夏翎打了声招呼,接过箱子上了车,车子倒没回酒店,直接一路狂奔到了医院里。
详细的做了一番检查,陆锦年留下来等结果,周蔚开车带着夏翎去了一家美容店,就在夏翎在店里为酒会做保养和形象设计的功夫,周蔚屁颠颠的又跑腿去了酒店,将夏翎和陆锦年的礼服拿到了店里。
而远在医院里的陆锦年,苦等了良久之后,依旧是那位戈恩医生和几位同僚,拿着厚厚一摞的体检报告书走了进来,神色轻松,显然应该是个不错的消息。
“陆先生,尊夫人的身体相当健康,只是早前的车祸损伤她的身体,导致轻微的贫血,本人极为容易疲惫,不建议她经常性得熬夜工作。”戈恩教授认真肯定的道,“只要再多养几年,车祸的后遗症就完全可以消退了。”
陆锦年点了点头,“那其他的呢?”
“尊夫人在生育方面,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即便是轻微的贫血,也不会影响到她的生育状况,随时都可以受孕。”戈恩继续道。
“当真?”陆锦年脸上顿时露出些微的喜色来,“她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对!”戈恩点头,“这一点我们可以肯定。”
陆锦年心里暗暗松了口气,紧接着再度追问道,“那我跟她……为什么迟迟都没有孩子?”
戈恩医生略微思忖了片刻,这才解释道,“就像我们上次跟你说的那样,一则,可能是所谓的‘缘分’未到,二则,两位之前的身体都不算特别好,陆先生您是自小中了毒,身体受到那种毒素影响太大,影响了正常的发育和健康,哪怕驱除了毒素,也需要一个缓慢的休养过程,尊夫人则经历过车祸,生死攸关,身体粉碎性骨折,哪怕表面上痊愈,身体里也存有一定性的暗伤,需要长时间休养,二位迟迟未曾有孕,想必也是身体自我调节功能在起作用,孕事对女性的身体负荷极大,身体在不适合怀孕的情况,会进行自我调节,也是完全可能的。”
陆锦年眉头舒展,认真的点了点头,“我知道了,麻烦几位了。”
从医院出来,陆锦年心境无比的轻松自在,显然体检的结果,让他放下了心中那最后一丝丝的不安,又不是身体彻底丧失了生育能力,不过就是两人都是大病初愈,身体的自我调节功能,导致暂时不适合生育罢了,亏难能把夏翎担心成那样。
夏翎从陆锦年这里听到答案时,有片刻间的沉静,沉默良久,终于展颜而笑,“是吗?”
“你别怕,实在不行,我们还可以去做试管婴儿,没什么大不了的。”陆锦年瞧出了夏翎的口不对心,出声补充了一句。
夏翎深吸了口气,只能默默地点了点头,心里却琢磨着:万一要是真的因为蟠桃园的缘故,而让自己不能生孩子,去做个试管婴儿也行,实在不行,就去国外的卵子库秘密买一颗卵子……
她天生就是这么自私,不可能为了一个未来充满着不确定的孩子,而放弃自己最大的金手指。
夏翎没养过孩子,也不知道养孩子有多么的辛苦,但她至少知道,一旦真的有了孩子,作为母亲,她最爱的那个人应该是自己的孩子……可偏偏现在,她只能爱自己。
或许,她现在还年轻,无法体会那份慈母之心,至少等她事业壮大起来,等她解决了韩家和夏家,等她不再那么依赖于蟠桃园的作用,她也许会为了一个孩子,而放弃蟠桃园。
心里乱糟糟的一团,可不管怎么说,这件事算是暂时有了结果,反正她还年轻,等到了三十岁再急着考虑这些也不迟。
她还年轻,还有时间。
心里彻底想开了,夏翎也不是那种一味沉浸在消极情绪里、整天唉声叹气的人,工作那么忙,事情那么多,还要抽时间培养夫妻感情,谁有功夫惆怅那些事情?
夏翎深吸了口气,再不理会那些烦心事,招呼着周蔚把熨烫好的西装拿过来,这才张罗着准备晚上酒会的穿戴。
陆锦年紧盯着夏翎的双眼,把夏翎看得诧异万分,坦然平静的眸子同样望向对方,两人对视良久,看得旁边的周蔚嘴角抽搐不已,心里暗暗吐槽:不用这么深情凝望吧?你们俩差不多够了啊!
“唔,果然是真的不在意了。”
陆锦年这下子彻底安心了。
夫妻俩相处几年,双方除了蟠桃园这事之外,基本上没什么秘密可言,他自然也无比了解自家媳妇的性子,——这么长久的盯着她,她要是撒了谎,先前还有可能故作姿态,可被盯得时间久了,肯定会心虚的眼神躲闪。
“混蛋!”
夏翎气哼哼的拧了一把陆锦年的腰际,将西装塞到他的怀里,“你自己穿吧!我不伺候了!”
每一次晚宴酒会,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女人拼的是容貌、行头和排场,男人拼的是地位、权势和能力,女人以男伴的地位和权势为荣,男人以女伴的容貌和气质为傲,男人们谈生意、谈人脉,女人们谈衣服、谈首饰,所谓的名利场、金迷宴,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不管是陆锦年,亦或者是夏翎,夫妻二人都不大喜欢这种场合,能避则避,偏偏这一次的酒会实在避不过去。
当夏翎手挽着陆锦年的胳膊,拿着请帖来到主办方租赁的宴会大厅时,里面已经人满为患了,衣香鬓影、斯文楚楚,男男女女们各自汇聚起自己的圈子,端着高脚杯,或是低吟细语,或是笑语盈盈,举止间,尽是一派奢靡优雅。
夏翎挑准了一个夏裔的圈子,挽着陆锦年,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长袖善舞的加入了夏裔的谈话圈子里,却丝毫不见违和之处。
小圈子里寒暄了半天,夏翎这才故作不经意般的调笑问道,“对了,傅惊寒这次不也来参加展销会了吗?之前我还看见他来着,怎么今天没来吗?啧啧,果然是绅士风度,这是怕抢了我们的风头,所以故意没来?”
傅惊寒时这个圈子里的名人,冒然提起他,也不算失礼,反而带动了话题。
“咳咳……”一个燕尾服青年尴尬的咳嗽了一下,无奈笑道,“夏女士,我会向我们老板,转达您对他的‘问候’。”
夏翎掩唇莞尔,故意搞怪般的眨了眨眼,“可别呀,我怕我先生误会吃醋呢!”
说着,夏翎还挽紧了陆锦年的手臂。
陆锦年面容清冷,只是眼底似乎隐约间流露出一丝无奈的宠溺。
旁边有个跟过来凑热闹的富商千金,不禁也点头,看向燕尾服青年道,“就是啊!傅教授人呢?我们家展台就跟你们展台正对面,傅教授还说要带我出去玩呢,怎么就跑了?”
被逼问到这个份上,燕尾服青年只能道,“李小姐,我们老板……临时有点事情,展销会结束后,就乘坐飞机回去了。”
“噢……”富商千金失望的应了一声,小声嘀咕,“傅教授大骗子,还说要带我出去玩呢。”
青年尴尬的垂下脑袋,没敢答言,心里暗搓搓的对这位李千金鄙视不已:我们家老板明明只是说改天请你爸吃饭,是你自己要跟着的,好吗?什么时候成了我们老板要约你出去玩了?
瞟了一眼李千金脸上毫不加以掩饰的失落,夏翎心中暗暗摇头:傅惊寒这种人,可不是一个富家千金就能攀上的,怕也只是襄王有意、神女无心了。
李姓富商显然对自家女儿倒追傅惊寒的事,持赞同态度,对于宝贝女儿百般追问傅惊寒的下落,不禁没有丝毫的呵斥,反而暗暗有些默许的意思。
瞧着李姓千金还有继续跟自己打听傅惊寒的意思,夏翎很是时候的又端起一杯香槟酒,歉意的向这个圈子颔首了一下,“抱歉,失陪一会,我好像看见一个熟人了,先去打个招呼。”
“请便。”燕尾服青年点了点头,做出了个请的手势,显然看出夏翎是不愿意跟这位李姓千金多言的意思了。
夏翎抿唇浅笑,最后向诸人点头致意了一下,这才挽着陆锦年,施施然的朝着评委圈子那边走了过去。
评委们倒不认识夏翎是谁,可有工作人员知道啊!
工作人员小声提醒了一句,“这位是桃溪产业园的主人……火杏就是人家手上的东西。”
评委们这才恍然大悟。
作为获奖者,尤其还是第二名的优异成绩,人家老板过来跟评委们打个招呼、道谢一二的,也很正常,不来打招呼的,那才是有问题呢!不来打招呼,说明心里不服气,对评委们有怨气,那不是等同于说评委们偏心眼、处事不公,砸人家饭碗吗?
夏翎又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自然不会犯这种过错。
就算是心里把人家骂个半死,恨不得刨了他们家的祖坟,可脸上,还是得挂着真挚诚恳、感动万分的笑容,用美好热情的词汇赞美着评委们的正直与公平,赞美着主办方的开明和大方,甚至还得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哪怕说得她自己都恶心反胃。
除非是你下一届不想再来了,否则,不管什么结果,都认命吧。
评委们已经习惯了旁人的赞美,可被这么一位含蓄典雅的东方美人,用热情洋溢、极尽美好的词汇赞美着,尤其对方那般楚楚动人的眉眼间,流露出浓浓的真挚和诚恳,仿佛发自真心肺腑……评委们第一次觉得,原来被美人崇拜和赞美,居然是一件这么飘飘然的事情,简直比毒品还令人上瘾。
要不是人家法定丈夫站旁边呢,有人甚至都打算跟这位东方而来的美人,今晚好好“深入交流”一番。
被恭维赞美了这么一番,这个小圈子反而跟夏翎熟络了起来,你来我往、谈笑风生,说起来的话题夏翎基本上都能接得上来,哪怕接不上来的,旁边还有陆锦年站着呢,总归不会让气氛冷下来便是。
一群人说得热闹,趁着间隙,夏翎浅抿了口香槟,润润喉咙。
正喝着香槟,也不知道是谁忽然说了一句,仿佛在惋惜遗憾般,“……可惜呀!夏女士,今年本来应该是你们桃溪产业园的火杏拿到第一名的,却偏偏被东倭国的绿番茄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