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民女神_分卷阅读_138
作者:宝镜      更新:2020-07-20 23:41      字数:3962
  万一荷尔蒙消退后,发现两人其实并不适合,那岂不是分手,就意味着两人的合作关系也走到了尽头?
  安妮那小小的得意不翼而飞。
  沈铭是怎么想的,她真想找对方取取经,难道把私人情感和工作完全分开?!
  “……这礼物可收的真不轻松,棋差一招,现在是主动还是继续被动?”
  安妮低声自语,完全没有回避小邹。
  小邹觉得自己好惨,必须要在正、副领导的夹缝里求生存,偏向谁都是错,明明之前是沈先生占了上风,小邹有种直觉,将来一定是安妮占上风。
  男女之间的感情亦如博弈,小邹了解内情,可怜沈先生从前根本没谈过恋爱,铁定是“大输家”了。至于安妮,好歹和前男友练过手呢,别看安妮才19岁,论聪明,小邹自认不如对方。
  沈先生怎么会看上一个脑袋空空的花瓶?
  安妮聪慧的如此讨人喜欢。
  “潘导让您和薛波多相处……”
  小邹提醒着安妮,工作还没完成。安妮不太在意,随口道:“约去游乐场吧,晚上去,小珂不就是在游乐场和邵柏杨初见吗?”
  小邹内心是崩溃的。
  您走点心呀,大晚上约薛波去游乐场,要是被谁偶然爆光,你俩跳进黄河都洗不清。薛波比起郭泰西,其实更有发展潜力,年轻的影帝和影后,似乎也颇为般配——但让安妮和别人炒cp,沈先生从前也不同意,如今更不可能赞同。
  不过安妮说了,小邹肯定要照办。
  薛波的经纪人跟着在hk拍戏,听到消息万分纠结:
  “小姑娘该不会是看上你了,想要假戏真做吧?”
  薛波的五官很漂亮,男生女相,十几岁时真的有雌雄莫辨的美,如今二十好几,五官渐渐长开,加上被雪藏几年让他气质有了沉淀打磨,真的很喜欢人。
  安妮也不到20岁,喜欢上薛波并不奇怪呀。
  经纪人有些兴奋地想,如果薛波和安妮交往,绝对是娱乐圈最有关注度的情侣。薛波想要扎扎实实拍戏,经纪人却知道,没有人气,你的演技找不到人欣赏,好不容易再红了,可不得拼命抓住关注度么。
  薛波一眼看穿了经纪人的心思:
  “你想太多了,安妮对我绝对没有半点绮思。”
  薛波知道自己生得好,要不五年前也不会顺风顺水爆红。黎静合作过不少男演员吧,与他对戏时都忍不住多看他两眼,唯有安妮,却不是在看薛波,而是在看“邵柏杨”。
  安妮很入戏。
  可她出戏也很快,出戏后,她从来不曾多关注薛波两眼。他觉得小姑娘挺有意思,倒不避讳什么绯闻:
  “那就游乐场见,剧组要在游乐场拍夜戏,就当我们提前感受拍戏气氛了。”
  两人真的约见在了游乐场。
  灯光晦暗,静悄悄的,除了小邹和薛波的经纪人远远跟着,再无外人打搅。夜深人静的气氛,年轻的男女并肩而行,极容易形成某种心理暗示。
  动心是怎么回事?
  所谓的喜欢,难道不就是一瞬间的动心,又一次次加深印记,最后就成了喜欢么。
  可恰到好处的环境,安妮发现她对薛波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就像走程序般,按照导演的要求,尽量和薛波熟悉,聊了一路,她就是在完成既定的程序。
  姨,居然还是和沈铭呆在一起比较有趣。她会挖空心思去猜沈铭的想法,试图了解对方,进而在与对方的关系里占上风……安妮之前紧以为是合作关系,此刻才恍然大悟。
  并不仅仅是合作关系,更是从男女关系上,潜意识想要征服沈铭。
  因为沈铭在很早前,就让她感兴趣。
  对异性想探究,好奇,总是关注对方,就是动心的最初征兆啊。
  原来是这样呀。
  安妮理清了自己的思路。
  眼前的迷雾被拨开了,她演起“小珂”来,真是有如神助。小珂与邵柏杨的之间的张力,在第一次见面时就已产生,就像她和沈铭之间——第一次见面时,沈铭是夏诗语的经纪人,他从商务车上下来,迈着大长腿走近,这人在她心里就极有存在感了。
  “你比试镜时表现的更好,脱胎换骨,质的飞跃!安妮,真的难以想象,你才19岁……”
  潘文华敏锐发现了安妮的变化。
  潘导为安妮的进步而赞叹。
  她是如此天赋惊人,《爱未眠》选择安妮当女主,对潘文华而言是离开好莱坞后所遇到的最大惊喜。
  “薛波,拿出你的实力来,你被安妮压戏了!我希望看见势均力敌的影帝、影后飙戏,而不是把爱情电影变成安妮的个人精彩表演!”
  薛波脸色严肃。
  是啊,他刚才居然被安妮压戏了,那混沌初开的少女心,竟感染了他,叫他不由被对方带着节奏演。这就是压戏,邵柏杨第一次见小珂,不会表现出如此明显的“惊艳”,邵柏杨见多识广,又刚刚找到离家出走的女儿,他对雨夜中的少女小珂,应该是带着七分的警惕,以及些许不由自主的惊艳。
  薛波把那惊艳演得流于表面,邵柏杨不会如此轻浮。
  “我知道了潘导,我们再来一次吧?”
  安妮还在感受刚才尽情挥洒演技后美妙的余韵。
  原来这才是演戏。
  不仅仅依靠金手指,她把对小珂的理解,和自己的情感体悟,融合在了一起。小珂还是那个小珂,却带上了安妮的印记……她觉得酣畅淋漓!
  ……
  “祝我们合作愉快,欢迎你,星伦的新股东。”
  陈振东和沈铭重重握手。
  在安妮前往hk拍戏后两周,前后历时一个月,沈铭与星伦的股份置换达成协议,也通过了证监会的批准。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速度也十分快,加上沈铭的升职可能迷惑了某些人的眼睛,让他们来不及出手搞破坏,沈铭就成了星伦的第三自然人股东!
  上市公司的股份变动,是需要公示股民的。
  然后呢,沈铭手持8%的星伦股份,成为第三股东的事,直接就让一些人炸了。
  比如京城沈家。
  明明是父母的独子,却要屈居“二少”的身份,沈二少最讨厌别人叫他二少。幸而他的朋友不是人人都知道沈铭,有的人干脆误以为沈锐才是沈家大少。
  大部分人不知道,也有少部分人是知道的。
  沈家虽然厉害,看沈锐不顺眼的人依然存在。就有人在圈子聚会上,假装惊叹,提起沈铭:
  “锐少,你哥厉害了,他还和沈叔叔闹脾气呢?不过也真有本事,靠自己打拼,前段时间听说他当公司副总了,现在又变成股东,啧啧,价值十几亿的股份呢……星光百伦呀,最近大火的那安妮,也是星伦的吧,哥几个少不得要沾沾锐少的光,能让你哥安排几个女明星来陪陪局?”
  不是有心关注,谁会特意留意沈铭的举动。
  传媒公司的股份变动,更不会叫公子哥们关心。可是星伦、安妮、女明星等关键词,还是能让人心里躁动。
  “是挺厉害的,不过锐少还有个大哥却没听过,是堂哥?唔唔唔……”
  这个胡乱说话的,被旁边人捂住了嘴巴。
  沈锐已经面色铁青。
  他长得和沈铭完全不像,五官显得平庸,只有一双眼睛不时流露着精光,显示这人的脑子并不是摆设。
  性格也完全不同。
  沈铭内敛成熟,沈锐是盛气凌人的。
  别人用沈铭的成就来攻击他,沈锐就被踩住了痛脚,他才不会和这些人脸,当下就提早退局了。
  沈锐心情烦躁回家,保姆说夫人在花园打理玫瑰。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打理花?”
  话说如此说,沈锐知道他妈可不好惹,能在沈家当家做主的女人,哪里是好惹的?别说打理玫瑰,沈夫人就算心血来潮想砍人手脚玩儿,沈锐也只有在旁边乖乖看着。
  第184章 自以为是的沈家人
  沈铭28岁。
  沈锐25岁,只比沈铭小了三岁。现任沈夫人姓王,家世与沈家相当,如果没有沈铭母亲参合其中,这一桩联姻倒是门当户对天作之合。
  这是站在沈夫人和沈锐的立场来说。
  当然,像他们这样的人,极少会考虑到别人的立场,谁叫他们会投胎,占据了比普通人更多的资源呢。
  沈锐理所当然厌恶着名义上的大哥。
  他听说母亲在花园打理玫瑰,强忍住怒火,来到花园。沈家有个十分漂亮的花园,对外都说是沈夫人亲手打理的,亲戚朋友都对沈夫人的品味和贤惠赞不绝口。
  沈锐却知道,他妈一点都不喜欢花,可闲的无事,只有将时间泡在打理花园上……所以他厌恶着沈铭,如果不是他们母子,也不至于叫沈家夫妻貌合神离,他与沈父也十分生疏,形成今天的乱局。
  沈夫人还不到五十岁,花了大代价保养,皮肤状态还算不错,就是胶原蛋白流失后,颧骨有点高,让她整个人显得不好相处。
  当然,年轻时的沈夫人,打扮化妆后也算漂亮。普通人定义中的漂亮,而不是像电影明星那样万里挑一的漂亮,但也没人拿沈夫人和电影明星比,在他们这种人眼中,明星等同于戏子,沈夫人有不错的容貌,家世加持下,她可谓是真正的天之骄女。
  没出嫁前是天之骄女,出嫁后也是豪门贵妇,丈夫位高权重,又替沈家生了儿子,谁不羡慕沈夫人?
  如果没有沈铭母子存在,那她这生活才真是称心如意。
  沈夫人没想到,沈铭拒绝回到沈家,依旧会带来这么大的影响……她当年就想将这孩子养在眼皮下,养好一个孩子不容易,养废却不难。她甚至不必当恶毒后妈,只要宠着惯着,就能将沈铭养成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
  不过沈铭却比人接走了。
  她说要把孩子接回来,丈夫大发脾气,说只当没这个儿子,既然不愿意当沈家大少,就一辈子沦落底层,当个平凡人吧!
  咔嚓。
  沈夫人毫不犹豫剪掉了一朵正在盛开的玫瑰。
  她当时多么天真啊,竟还生出了些感动。夫妻感情竟也难得融洽,情敌变得疯疯癫癫,情敌生的儿子又不被沈家承认,她自然不愿再破坏在丈夫心中的形象,就此对沈铭放手。
  结果呢?
  她这一放手,原本听说在学唱戏的沈铭,不留神就考上了京大。大学生又不稀罕,稀罕的是,沈铭这个戏子生的也太会演戏,竟然又和沈家走动起来。
  不过一年多时间,她以为沈铭是个软骨头,沈锐也以为名义上大哥是个死读书的蠢货——哪知沈铭却利用在沈家走动的间隙,查到了叶萱的下落。
  沈夫人现在都想不明白,沈铭是用什么办法把叶萱弄出来,又神不知鬼不觉弄出了国。那一年,沈铭大四,不过21岁……沈夫人暗自咬牙,只能将幕后帮忙的人往丈夫头上想。夫妻俩连表面的和谐都维持不了,真正称得上“貌合神离”。
  丈夫将叶萱养在了国外。
  沈夫人这样想着,恨不得对沈铭母子扒皮抽筋。沈铭要进娱乐圈,她还冷笑:果然有其母就有其子,这是子承母业,你沈家丢得起这人,我王家可丢不起。
  沈家当然也丢不起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