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带着淘宝去异界 第251节
作者:血歌华章      更新:2021-10-10 21:43      字数:8805
  这是一个不到五百人的宿舍区的日常景象,这样的宿舍区在玛希城至少有数十个,只要想到这一点,就让人不由感叹玛希城如今的巨大与繁荣,旧玛希城的模样已经几乎没有人能记起了,就像旧玛希城的人也已完全融入玛希城中那样。它收容了这样多受苦的人,不仅仅是让他们能够在这灾荒年月中生存下去,还把他们带进了一种富足有秩序,安定且有希望的生活。这种生活把他们过去经历的岁月都对比成了一种煎熬,农奴、自由民和丽达都这么认为。
  就算她曾经是一位领主的独女,还订下过一桩公认的好姻缘,但她对过去没有一点儿留恋。现在,当她那双明亮的眼睛垂下来思索时,她想的其实是今天食堂的早餐,她不止想着今天的早餐,还想着今天的午餐和晚餐,不是因为饥饿,而是想到这些她就觉得快乐。
  ——听说出外勤的工作组都可以吃得非常好。
  她像条活泼的小鱼扑进食堂,工作组的人已经到了大半,在她入座后不久,所有的人都到齐了。今天的早餐是鱼松饼和粉丝菜汤,分量都很足,丽达还在数着数吃炒米时,组长一个个检查组员的背包,确定他们都带上了必需品,丽达匆匆把最后一把米塞进嘴里,向组长敞开了自己的小包包——她还不算成年,拿的包也比别人小一些。
  组长点完数,顺手捏了一下她的脸。
  然后他们一起前往码头。
  悠长的钟声在天空下回荡,金色的阳光铺在大道上,城市完全醒了过来,人们成群结队走在路上,或者去食堂,或者去上工,他们这支工作组一点都不起眼地汇入了人潮之中,脖铃伴着马蹄声,一支马车运输队经过他们身边,然后又是一支,长长的车队一眼望不到头。不久之后他们这支队伍搭上了便车,在车列前方,一位年轻的车夫吹起了口哨,调子是一首几乎每个人都学过的歌,在这熟悉的音调下,不知是谁先起的头,人们合起了这首歌,他们赞颂着大地和风和雨水,歌唱劳动和爱,路边的人们看过来,歌声如云聚散,丽达坐在车边晃着脚,偷偷噘着嘴想学吹口哨,却只能发出徒劳的噗噗声,她的同伴笑了起来。
  一行人到达码头的时候,并不意外地,这里已经是一片繁忙景象。这个时候,布伯河下游的客货船应该刚刚启航,雪白的二零三号运输船停在港口,高高的烟囱冒着白汽,货舱的舱门已经放下,运输队在装卸区卸下一个又一个的木箱,码头工们正在装斜梯。
  匆匆来往的人们中,一个秀丽的身影虽然站在角落却依旧醒目。玛希城唯一的精灵今天没有戴口罩,清晨的光影落在她脸上,那眉目美得像一个梦,丽达的组长向着她走去。
  精灵从手中的新报纸上抬起头来,含笑和组长打了招呼。
  “日安。”她看向其他人,“大家早上好啊。”
  大家有点拘谨回应着“早上好”,丽达甚至紧张地鞠了个躬,精灵的目光在她身上一扫而过。
  这一趟旅程精灵将与他们同行,虽然丽达在队伍里的作用一直约等于点缀,每次组内会议只有点到了名才会发言,是个从来都没有异议的举手党,她还是为如何对待这位娇客感到了一些困扰,直到她看到精灵轻轻松松地搬起一摞三个木箱——每一个丽达要用双手齐力才能拖动。
  她微微张开嘴,终于将那个纤细的身影同一个传说故事教给她的基础知识联系起来:精灵,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种族啊。
  除了不会常驻在此,精灵在工作组的工作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和码头工人一起将装卸区的货物搬进货舱,分门别类绑扎妥当,然后互相确认了交接记录。货舱大门拉起,金属栓当的一声卡稳铁槽,汗流浃背的人们来到甲板上,没有什么送行的仪仗,铁锚从水中升起,汽笛长鸣响彻港口,蒸汽机隆隆运作,巨大的白船缓缓离港。
  平缓的河面在眼前向前一路伸展,粼粼的水光在前方象一条黄金大道,此时的日头已经升了起来,阳光直射着人的眼睛,虽然有水风吹拂,汗水还是在这白色的热光下不断涌出。甲板上已经支起了凉棚,工作组接连从浴室出来后,用网兜抛去河心淘了几遍的上衣和裤子在支架上晾成了短帘,水滴成串落下,阳光穿过这水帘似乎也没那么毒辣了,工作组的成员们坐在马扎上,一边喝着刚从船底拉上来的水湃饮料一边传阅今天的新报纸。穿着短衣短裤的丽达双手环膝,侧头偷偷看不远处正在小桌板上刷刷写字的精灵。
  不只是丽达,工作组里的年轻小伙子也总忍不住把目光溜过来,但这位美丽的女性似乎完全不受目光影响影响,直到他们这支工作组的组长在她身边坐下。
  “就算他们不和你交谈,你也会有新的发现要记录吗?”组长说,“我们今天的行程才刚刚开始。”
  “嗯,这不是我的工作笔记,是我自己的一些随笔。”
  “是随意写点儿的日记?”
  “是的,就是这样的东西。”
  “你的文字很好,我在报纸上看过你的文章,我可以跟你谈这个吗?”
  精灵睁大了眼睛,“可是,我并没有在你们的报纸上——”
  “我是在森林报上看到的。你们的报纸跟我们的不太一样,写的文章也很不一样。”
  精灵的惊讶不减,“你懂得精灵的文字?”
  “我懂一些,因为我上过学校的精灵选修课。”组长态度坦率地说,“而且我的成绩比较好。”
  精灵看了她一会,才说:“您一定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我还算不上。真正聪明的人在同术师一起工作呢。”
  “……”精灵说,“那么,您对我的文章有什么看法呢?”
  然后她们开始讨论争取一个共通的语言逻辑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和应用。
  在一旁的丽达:………………!!!
  天哪,聪明也一定是一种力量天赋吧?!
  她出神地听着她们的交谈,其他人也慢慢被他们的话题吸引了过来,一些人尝试提出问题,然后这场交谈变成了讨论,丽达还是那个影子里的小应声虫,她一边随着他们的话题点头,一边因为他们的话题想起了最近那位追求者。
  工作组的同伴们说她还远远不到考虑这些事的时候,但丽达的母亲十四岁就生下了她,她应该再给她生一个弟弟,可惜丽达的父亲遭了噩运。平心而论,那个叫做沃特兰,有点儿油嘴滑舌的男人并不讨厌,至少品行上比她那位未婚夫好得多,即使这个自来熟的男人早已不是贵族,教士的戒指也不知道被他丢去了哪里,不过在玛希城,过去的身份并不重要,何况贵族已经是没有一点用处的东西。那个男人表示他非常有耐心等她长大,完全能接受女人二十二岁以后再谈婚论嫁,可是丽达觉得他并不是真的想让她成为他的伴侣,因为和她交谈的时候,他有一半的时间是在抱怨自己的兄弟——不是为了找到和她相处下去的话题,他是真心希望有人能同他一起责备那个不可爱的亲戚。
  ——你就没有别的能称得上朋友的对象吗?她有一点同情地想。
  即使很少有人在她面前谈及那些灾民带来的流言,丽达也能够想象丽达·斯宾·纳尔森如今在王国的贵族中是怎样的名声,有钱有地位的寡妇逃亡不算特别大的丑闻,因为“世事无常”,但作为纳尔森子爵的遗孀,丽达的母亲在遭遇危机时的选择居然不是最名正言顺的婚约家族,而是携家带女投向那个邪恶的外邦人城市,此举毫无疑问是对王国和所有贵族的背叛。传闻里母亲意图将她献给玛希城新主人来谋求地位,这件事确实差点儿发生过,只是当她们历尽艰辛,终于能直面那位黑发的阁下时,丽达那位勇气惊人的母亲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托庇之事不了了之,不过当丽达和母亲了解玛希城如今是一座什么样的城市,她们就明白自己的冒险已经得到了几乎是最好的结果。至于那一次见面,无论多少次回想起来,丽达都有目眩神迷之感。即使当时害怕得忍不住颤抖,她仍然为那位阁下的容貌头晕脑胀,如果这座城市的统治者是一个恶魔,他只是站在那儿,就足以成为人们堕落的理由。
  似乎只有“外邦人”——开拓者们不受那位阁下的外表和气质影响,他们很自然的同他见面,交谈,一起用餐,一起工作。在食堂工作的母亲很惊讶这位阁下居然会吃同他人一样的食物,虽然他们往往来得比较晚,但那位阁下每一次都和他们的伙伴在一起。他们连用餐时都在谈论工作,虽然母亲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她也曾在后厨见过那位阁下,他在同食堂负责人检查沼气池。
  啊,丽达知道什么是沼气池。
  她能感觉到沃特兰的野心,但丽达不太能理解这个男人,因为他对她似乎有一种没有根据的信任,他认为她能懂得他想要的,然后同他合作。确实,在那一波波让所有人精神紧绷的灾民浪潮中,玛希城展现了它受到的强大支持、强硬的手段和极度高明的治理能力,随着那些数以万计的灾民被安置妥当,人们已经无法在这片平原甚至在这个王国找到任何一种能给城市带来威胁的力量了。这座城市能战胜它所有的敌人,丽达的母亲正是如此深信才将领地献上。
  所以沃特兰才认为那位亚尔斯兰阁下能够“成王”,玛希城的建设图景越是宏大,越是彰显那位阁下的目标长远。这座还没有对外扩张的城市宛如一只正在蓄力的铁拳,而王国的宅基已经腐朽,他期待这只拳头能打碎所有他憎恨的东西,然后自己也能从中得益。
  丽达不太想去想象玛希城取代了洛森王国的未来,她只是一个无知的小学徒,因为偶然的好运气才得以在如今的工作组里有一个见习的位置,那些开拓者伙伴关照着她,不仅给了她许多有益的教导,还同她这样一个毫无优点的人建立了珍贵的友谊,她拒绝去想这些人为了什么人去披甲战斗的样子——玛希城之外的世界有什么值得去征服的呢?就像纳尔森的领地,那个贫瘠落后,就连领主的女儿也会吃不饱的地方,就算她能够回到那里,统治一群饥病交加的可怜农民又能让她感到什么优越呢?
  为了化解灾民潮的冲击,丽达同开拓者们一起从早到晚地干活,后勤组虽然不像安置区工作的那些队伍面对的事务繁多,他们却也着实辛苦了一段时间。丽达每日随着开拓者们奔忙在仓库和运输线上,做所有他们认为她能做的事情,紧张劳累的工作,被别人交付到手上的责任,这些不仅没有让她感到逃避厌倦,因为身边同伴的信任和教导,反而让她以惊人的速度成长起来。每天写日记作业,总结自己今天的学习和工作时,丽达都能发觉自己身心发生的变化,她对这些变化比从小女孩变成少女时更对自己感到惊奇,连母亲都为她学习的速度吃惊。
  “我的好丽达,你快要从一只小鸟变成一匹小马啦!”
  像一匹小马的丽达已经对她的伙伴和这座城市都产生了深刻的感情,她知道沃特兰的兄弟博拉维是一位开拓者,所以她不明白为何沃特兰承认玛希城的完善与强大,却一定要通过埋怨自己的兄弟来否认开拓者的极度优秀——没有开拓者就不可能有玛希城,难道这不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吗?
  沃特兰说他并不嫉妒他的兄弟,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态度是真诚的,即使丽达不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也能从他的抱怨中听出他对兄弟的感情。
  丽达并不讨厌这个人,但她知道他选择她的原因,她讨厌这些原因。
  沃特兰想要通过她重新建立起同过去生活的联系,他不能对过去的苦难释怀,他仍然想回到过去的起点,认为只有通过那样道路复仇才能获得真正的胜利,然而博拉维已经开始了新的人生,即使他依旧记得他们共有的仇恨,同样想要让他们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灭亡,但他已经同“外邦人”同化,复仇虽然仍是他人生的目标之一,他却已经不想自己动手去实现它了。
  “‘新事物的产生必将带来旧事物的消亡’。”沃特兰轻声说,“他凭什么如此肯定?他凭什么认为旧的就是坏的,新的必然长久?”
  丽达抬头看向自然而围聚起来的同伴们,他们正在讨论今天份的新报纸,将上面一篇文章同他们的工作联系起来,这些人之中有精灵,有遗族,有山居部族和曾经的奴隶,还有她这个同样曾经的贵族小姐,他们正在交谈,几乎每一个人都有发言,组长熟练地引导话题和鼓励别人说话,纤细或粗糙的手指握着笔在同样雪白的纸上做着笔记。如果在别地,这是一个奇迹般的画面,然而在这里,也许只有丽达这样的小姑娘才会每次都去想“如果这是在别地……”
  种族,外表,性别,年龄和语言,这些在别地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然而在这里,这些曾经的障碍已经倒下,变成了人们共情的基石。
  他们都曾生活在那些不可逾越的壁垒之中。
  太阳越升越高了,晾在架上的衣服不再滴水,运输船平稳前行,玛希城已经远远地落在了后面,河流仍广阔平缓,两岸的景物越见荒凉,目之所及,草木凋零,大地焦废,人烟罕见。这片平原一向以丰饶知名,如今却满目疮痍,寥寥几场雨水并没有给大地带来什么看得到的改善。即使在出发前便有了心理准备,但想到玛希城的文明富饶,对比眼前景象,仍让人忍不住发出小小的叹息。
  “这是一场广泛而且深远的灾难。”
  那声音清澈悦耳,丽达转过头,精灵也来到了船舷边。
  清新的香气从身边隐约传来,丽达没有听到一点脚步声,她口吃起来:“您,您好!”
  “您好。”精灵说。
  面对这样美丽的种族,丽达窘迫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不至于失礼,精灵没有看着她,她的目光投向了远方,轻声说:“天行有常,兴衰起落都是常理,人的力量不可能阻止自然的灾难发生。”
  “……是的。”丽达说。
  “面对灾难的时候,人们总是只能通过躲避和忍耐,竭力挣扎着活下去,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团结起来抵抗它。”精灵说,“这是我生命中看过的人类对灾难最主动,最团结的一次对抗,也是最成功的一次抵抗。成千上万的人因此活了下来。”
  “是、是的!”丽达说,“玛希城做到了!”
  “这种奇迹不可能发生在其他地方,也不可能发生在其他人群中,”精灵转过头来,看向她,“贵族领主和教会僧侣做不到外邦人的万分之一,玛希城会让他们失去自己的全部利益。孩子,你加入到外邦人之中,就会变成他们的敌人。你做好准备了吗?”
  丽达看着她的眼睛,片刻之后才回答:“我做好准备了。”
  “你是一个女孩子,你的敌人不仅仅是布伯平原上的贵族和教会,也不仅仅是洛森王国的国王。今天,你和他们走出了玛希城前往德勒镇,日后,你还将同他们一起走向更广大的世界,更多的贵族和教会会变成你的敌人,并且与你不死不休,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精灵的个头比她高一些,她询问的语气很平静,白色的阳光统治了整个世界,让所有的表情都无处躲藏,丽达的鼻尖冒着汗,她抬头看着精灵,慎重地,认真地说:“我没有同任何人战斗过。但我会永远和我的伙伴站在一起。”
  然后精灵微微笑了一下,没有对她的回答作任何评价,而是像一个普通的长辈那样,轻抚了一下她被晒得发软的发顶,“去甲板下吧,小心中暑了。”
  运输船一路经过了几个沿河城镇,每个城镇都有人在岸边张望着他们,一直用目光追随到再也望不见,每个城镇也都有人持矛搭弓在哨塔上守望,有一些人的姿态明显地表现出了对白船的敌意,但巨大的白色船只只是平稳地,匀速地经过他们,船首划开波浪,螺旋桨在水下搅起成串的漩涡,远处的小船像受惊的动物一样避开。
  烈阳炙烤得空气模糊,在那炽亮得模糊的远处,随着船只的行进,一支旗杆慢慢升起在人们的视野中,两面鲜明的旗帜在顶端猎猎飘扬,旗帜之下的河道内凹,形成一个港口,港口水面宽阔,水色深深,它向白船敞开了怀抱。
  甲板下的休息厅里,工作组衣着整齐,每个人都戴好了胸牌,拿起了他们绿色的挎包。组长给丽达戴上帽子,然后走到众人面前。
  “我们这次出行的任务,是在德勒镇进行时长七日的赈灾。一名叫做拉姆斯的贵族代表德勒镇向我们提供支持。”组长说,“这将是一份艰苦的工作,但能够完成它是我们的荣誉。我们很快要同本地的工作组汇合,我们会同他们互相配合,作为一个共同的集体,我们要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既不辜负我们身后城市的支持,也不辜负正在等待着我们帮助的人们的期待。”
  船身轻轻一震,铁锚牵着长长的锁链沉入水中,隐约的嘈杂人声从舷窗外传进来。
  “准备下船。”
  第390章 投诚要趁早
  烈日当空,热浪蒸腾。
  拉姆斯男爵用树枝将金色的头发别在头顶,汗水沿着他的胸腹流下,棉质的短衣贴在他身上,显示出前胸和后背明显的肌肉形状。他的衣角沾染着点点血迹,双手水迹淋漓,因为他刚刚在镇子里杀了一头大牛。他大步前行,和他的兄弟一起用肩膀撞开挡在面前的人群,“让开!让开!男爵来了!”
  一些人回头看了他一眼,有点不大不情不愿地让开,给他们高而壮的身体一个通过的缝隙。水车轮转,水声哗哗,码头上到处是人们践踏出来的湿泥,男爵刚踏出去就脚下一滑,所幸他忠诚的兄弟拉住了他的裤腰带,腰带危险地崩了一声,但万幸只断了一半,反而是被他扯了一把的旁人滑坐了下去,男爵站直身体,那个人在地上破口大骂,旁边的人们哄然大笑起来。
  男爵低头看他,“我会给你一条新裤子的!”
  于是那个人立马站了起来,毫不在意地用裤子蹭掉了手上的淤泥。人们又是一阵嘘声。
  然后笑声低下去,人群依旧嘈杂,男爵叉着腰看向河面的深远之处,他的眼神很好,就像他来的时机一样好,他很快就在远方扭曲的空气中发现了一个浮动的白点,仿佛一只水鸟翩跹而来,然后这个白点的轮廓变得清晰起来。
  水鸟变成了巨兽,沉稳、坚固那是人力为之、却又超出常人想象的巨大造物。它如约而来。
  其他人也看到了它,从一两个人开始,低低的惊叹变成了巨大的欢呼声,浪潮般的欢呼中,男爵目不转睛地看着白船越来越近,看着它纯白的船首和流畅的船身,钢铁的护栏和玻璃的舷窗,绿色的水波轻抚船身,船身在河面投下巨大的阴影,从船体内部发出的隆隆低鸣盖过了人们的声响,微微的震动如同呼吸,当它滑入港口,高墙般的船身向着人们横过来,轻轻触及码头的那一瞬间,岸上的人们齐齐退后了半步,不管看过多少次,德勒镇的居民都不能真正习惯这个庞然大物——它太大了,太强了,实在很难让人想象它是完全由人创造出来的东西。他们曾经畏惧地看着它在水上巡航,如白色的王者,如今这畏惧之中又多了依赖和渴慕,因为正是因为这些造物如此之强大,才能把他们从这场漫长深重的灾难中拯救出来。
  穿着浅灰色衣物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甲板上,铁梯从船舷放下,他们又一个个地走下来。队伍中有相当数量的女人,走在最前头那个女人不仅身材高挑,还有一头黑色的短发,她们让人群产生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但没有人失口喊出什么要命的话,如今在码头的都是德勒镇的“自己人”,他们晓得轻重,何况如果不看那头黑发的话,一个女的或者一群外邦人,他们又不是特别没有见识过——常驻于德勒镇的外邦人头领不也是个女人嘛?
  如今布伯平原已经传遍,新玛希城的统治者是个黑发黑眸、残酷暴虐的恶魔,这个带头的黑发女人不是那位城主大人的眷属就是他的亲信,但正说明了玛希城对德勒镇的重视。拉姆斯男爵咧开一个笑容,向他们迎了上去,两句磕磕绊绊的礼貌话语后,他看到了这名黑发队长身后那个素纱半蒙面的女人。哪怕只露出了一双眼睛,那双眼睛都像盛进了一个开满鲜花的春天,她的皮肤纯净得接近半透明,有一双又尖又长的耳朵。
  拉姆斯男爵倒抽一口气,眼前一阵发花。但他年轻且身强力壮,绝无可能此时突然老眼昏花。
  遗族已经无所谓了……这个,是不是精灵?是不是精灵?怎么会出现精灵!
  他的神呀!
  外邦人极少耽于繁文缛节,那个带头的遗族女人用只带了一点口音的本地语言告知男爵,他们这次来两支队伍七十二人,会在德勒镇居留七天,然后就将一本名册交到他手上。在他们身后,她的外邦人同伴打开了白船的腹舱,正在缓缓放下那钢铁的舱门,在他们身后,成堆的物资显露出隐隐约约的轮廓。
  码头上等候的人们发出欢呼,他们一拥而上,不再关心这些外邦人的去向——反正这些外邦人不会去别的地方。有人在怒吼,在叱骂,在用拳头维持秩序,于是人群很快就显现出了秩序:他们排成了三支蜿蜒的长队,一队三十人,站在最前头的强壮男人们拿着一块有数字的木牌,向着白船高高举起。
  货舱的梯子搭到了他们的面前。
  拉姆斯男爵将物资名册拿在手中,引领着这批白船来者向镇子里走去,脚下的烂泥臭气熏人,但外邦人中除了最小的那个女孩儿时时看着脚下,连那名疑似精灵的女人都不曾皱过一下眉,他们离开码头,走入镇中。
  这是一个不大的镇子,街道一眼便能望到尽头,房屋破旧,很少砖石建筑,教堂要比别的城镇小一圈,如今木门紧闭。虽然有一个足以停泊白船的深水港,德勒镇在这场“天罚之灾”前也不能算繁荣之地,原因之一是拉姆斯男爵的“不善经营”,之二是拉姆斯男爵本身。
  在外邦人来到布伯平原前,拉姆斯男爵便已经是个颇有声名的“异类”,因为他的身世颇为不堪:上一任的拉姆斯男爵在妻子死后一直想要再寻良缘,然而他的领地就在“山边”,领地贫瘠,家族积累的底蕴也实在算不上丰厚,不仅长久未能如愿,还落下了一些不太好听的名声,大病一场后,他放弃了所有通过婚姻为家族再次增益的幻想,慎重考虑起继承人的必要性起来。由于老男爵之前颇为洁身自好,有且仅有一个接近成年的私生子,若非他的母亲身份过于低微且已去世,老男爵说不准会从此开始倚重于他,但这个时候,老男爵期待已久的姻缘终于来到了。
  一位寡妇来到了他的领地上。这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她先是失去了丈夫,又被继承了爵位的侄子赶出城堡,一个弱女子无家可归,也难以保有仅有的那点随身资财,正是需要一双可靠臂膀给予庇护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她正处于一个女人最成熟的年龄,身姿曼妙,还有一头纯正的金发——这对一头祖传褐发的老男爵来说简直是致命的吸引。他们举办了简单而正式的婚礼,然后这对夫妻过了一段安稳日子,时间又过去两年,男爵夫人怀孕了,她不太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虽然这次生产损害了夫人的身体让她很难再度生育,但那个吸取了母亲生命力来到世上的孩子十分地健康,最重要的是,他完全继承了母亲的那头金发。
  如愿以偿的老男爵对这个孩子钟爱有加,这个孩子也十分顺利地长大了,他高大,活泼,金发飘扬,同他相处让人心情愉快,仅有一个美中不足——他的皮肤不太白皙,也许是他的性格过于活泼,所以他在城堡外玩耍的时间总是很长,以至于阳光把他染成了深麦色。男爵尝试了许多方法来约束他的言行,改善他的肤色,可惜两者都收效甚微,但只要这个男孩能将家族延续下去——如果能完成他父亲的遗憾,娶到一个得力的妻子,那更好不过——那么男爵就别无所求了,这个家庭仍然是幸福的。
  这个家庭破灭于男孩成年后参加的第一个宴会。当男爵带着他引以为傲的儿子,充满期待地来到主人的面前,那位高贵的大人刚从礼物上抬起头,就当场倒抽了一口气。
  其余人等窃窃私语。
  “天哪……”